Hollywood Undead是一支从好莱坞贫民区里走出来的乐队。从前,乐队成员们就是一帮“成天在朋友家待着”的混混。2005年6月3日,他们在MySpace上建了一个网页,上传了几首重金属与hip-hop混合的原创音乐作品。很快,每天几百条评论、几千个“添加为好友”的请求、几万次的点击率,让他们登上了MySpace的乐队排行榜,从第十二名到第八、第四、第一,许多全球知名的乐队都成了他们的手下败将。
在MySpace,这样的平民神话稀松平常。不到3年的时间,这个社交网站已经俘获了包括220万支乐队、8000名喜剧演员、数以千计的电影制作者在内的1亿多名注册会员。Nielsen/Netrating公司今年8月的一项调查将MySpace列为增长最快的网络品牌:从2005年7月到2006年7月,它的独立用户数从1620万增加到了4600万,增幅183%。
29岁的安德森和40岁的德沃夫,是MySpace的两位创始人,他们闪耀着巨星的光芒,前者只要在洛杉矶大街上出现,准会被人认出并要求合影。人们对MySpace的兴趣如此强烈,以至于两位创始人既不敢把公司名称列入工商名录也不敢在它曾经位于加州圣摩尼亚的总部挂上MySpace的牌子。“这个地区有500万MySpace的用户,”安德森说,“这是一个安全问题。”
MySpace的成功让两位创始人颇有些猝不及防。得知MySpace的流量超过Google的时候,安德森说,“我一直在想,这一定是搞错了,我们怎么能超过Google呢?我的意思是说,连我妈都知道Google,可她并不知道MySpace呀。”
不写商业计划的两个创始人
“我想,他们的想法太局限了。”
MySpace的创意来自安德森。2000年,安德森正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攻读影视批评专业的硕士学位,彼时的他穷困潦倒,他的乐队Swank解散了,他的学生贷款得还了,为了挣20美元,他答应为一家网络存储公司Xdrive试用产品。毕业于南加州大学马歇尔商学院的德沃夫当时正是这家公司销售与市场部门的副总裁。安德森直言自己不喜欢试用的产品,这让德沃夫非常欣赏,给了他一份编辑的工作。
两人自此形影不离。
这是风格迥异的两个人:在MySpace,安德森拥有106154492个朋友,德沃夫只有177个;安德森的爱好光怪陆离,从共产主义历史到举重、旅行和写歌,德沃夫的爱好是工作和泡吧(偶尔);安德森直言不讳,德沃夫谨言慎行。
这又是惺惺相惜的两个人:德沃夫喜欢安德森的率真,“我喜欢身边围绕着有创造力的人、有趣的人、疯狂的人”;安德森则喜欢德沃夫的灵活,“他跟我在公司遇到的其他人都不一样。他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我们从来不会在具体的事情上浪费时间。我们从来不会坐在那里写一个伟大计划,然后朝着这个想像出来的计划奋斗。我依靠常识工作。尽管他有专业的背景,但他从来不用那些教条来约束我,他自己也从来不按那些教条来做事情。”安德森说。
Xdrive最后破产了,两人开始了自己的冒险,他们创办了一家网络广告公司RB Marketing。一年之内,他们把它以几百万美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家叫eUniverse的公司并加入了这家公司。
2002年,安德森决定把宝押在社交网站——他非常熟悉的一个领域上。据说安德森14岁那年,就用卧室的一根电话线建了一个BBS(实际上就是一个社交网站),但那时,用户的男女比例大约是500∶1,少年安德森也因此未能如愿。1999年,安德森到洛杉矶上学,此后几年,他成了各种社交网站的用户。“我想,他们的想法太局限了。”安德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