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出台规定对网上开店进行规范之后,面对难以界定网店所在地域及是否营利两大争议,北京工商局人士明确表示,将不会就此出台细则进行界定。
2008年7月2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从今年8月1日起,北京的营利性网店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虽然《意见》已经明确了在互联网上进行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不在规范之列,但《意见》的出台,仍然拨动众多在北京地区从事电子商务的单位或个人的神经。
在一些网店店主和专家看来,此次出台的《意见》没有细则,是他们难以支持《意见》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其中对于如何界定“北京地区”和“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成为焦点。
“只要将网店注册在外地,是否可以轻易规避北京市工商局的管理?”店主“萧萧”提出了疑问。
对此,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王靖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指出,“北京地区”就是指经营住所地是北京。对于一些网店主采取各种方式规避北京地区的行为,王靖提出了一个“无罪推定原则”。“一个合法诚信的商家,首先要向买家如实表明三个问题:经营者的情况、经营的地点以及经营的业务。这样才能完成其交易目的。我们相信网上卖家的诚信。”
同时,她还透露,市工商局正在积极地研究一些技术手段,来应对互联网上一些管理服务问题。
目前C2C交易平台上的卖家有两种,一种是职业卖家,每个月有很大的交易量,相当于商人的角色;但还有很多网民是偶然将自己不用的、或多余的东西摆在C2C网站上卖,把网络当作跳蚤市场。
“假如要求这样的卖家也到工商部门去登记,这显然是不可行的。因此,《意见》指出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不需要办理执照。”王靖称,列出这条的初衷,就是为了保护互联网交易中非常活跃的这一部分。
至于如何界定,王靖表示,在征求网友意见的阶段,曾经有人提出根据“数量”或“重复交易”来界定是目的否为营利。“但我认为这两类提法都不准确,个人闲置物品也可能有几件相同的,也存在‘数量’和‘重复交易’上的概念重合。我比较主张根据交易双方接受程度和基本判定作为界定标准,并将主动权交还市场。”
同时王靖明确指出,对于这两条,将不会出台相关的细则,交给市场去判断。
对此,一些网店店主亦有担忧。店主“珠子”表示,现在《意见》规定,没有执照的将会受到罚款、关店的惩罚,如果没有细则进行具体界定,“我认为自己的经营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但如果工商局要查处我,我怎么去说理?”
对此,王靖告诉《财经》记者,作为北京的工商管理机关,更多地还是促进和呼吁北京网商按章办照。而政府的工作也主要是查处严重的违法违规的扰扰乱市场秩序的一些活动。主要依靠政府的巡查和监管和广大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来进行。
此外,王靖亦对“网商注册认证将由工商局委托公司经营”的说法进行了澄清,她表示,目前市工商局没有授权任何一家企业代理这种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