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在2004年为24.7亿元人民币,比2003年增长47.9%。预计2009年中国网络游戏出版市场销售收入将达到109.6亿元,2004年到2009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34.7%。”网络游戏产业成为近年来发展速度较快的产业,日益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视,有关部门对于网络游戏的态度从最初的排斥到现在的设法规范、引导、扶持,同时对严重干扰、阻碍这个产业健康发展的“私服”“外挂”等违法活动进行打击,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当属2003年12月,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对“私服”“外挂”专项治理的通知》。
自通知下发以来,全国各地新闻出版、扫黄打非、版权、公安、工商等部门相继查处了一大批“私服”“外挂”网站,抓获了一些违法犯罪嫌疑人,极大的震慑了企图通过“私服”“外挂”违法活动牟取非法利润的违法分子,产业发展环境有所好转。但是,在打击“私服”“外挂”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各地均遇到一些尴尬局面,出现了一些不协调因素,影响了对“私服”“外挂”违法活动的查处力度。
尴尬之一:电信服务企业公然对抗执法、声称“客户通信秘密和通信自由不受侵犯”。
时下,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如中国网通、中国电信等在各地的分公司一般都建有服务器机房并向社会提供主机托管业务。“私服”“外挂”网站的服务器一般都托管在网络服务运营商的机房中,由这些网络服务运营商代为管理和维护服务器。由于从事“私服”“外挂”非法活动的违法分子作案手段隐蔽,主要通过银行汇款、QQ聊天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交易,因此,执法部门在查处此类案件的过程中主要通过查找网站服务器所在地,对服务器托管用户的资料及其存储内容及进行取证。
然而当执法部门追踪到服务器机房,准备调查取证时,却遭到这些服务器机房管理者的拒绝[1]。这些网络服务运营商的理由是保护“客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他们声称,作为电信运营企业,他们依照国家法律规定为电信用户提供电信服务,涉嫌侵权网站的开办者把网络服务器托管在他们的机房中,就是他们的客户,未经客户许可,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对电信内容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电信内容进行检查,因此,行政执法部门为查处“私服”“外挂”违法活动的目的不能进入电信机房,也不得对涉嫌网络服务器进行查封、扣押。
笔者认为,这些抗辩的理由看似冠冕堂皇,其实是在利益驱动下对法律的故意曲解。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电信用户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中,只是规定了对电信用户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的内容进行保护,例如,客户通过互联网传递的电子邮件、通过聊天工具在线点对点聊天、通过信笺、电话、电报等方式进行通信的通信内容,而开办网站,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营业性的信息网络服务,则不能以上述“通信秘密和通信自由”的规定进行保护,不论这些服务器是托管在电信机房还是放在自己的营业场所。否则,只要进入了电信机房,就等于进入了一个保护伞,可以进行除了危害国家安全和实施犯罪的任何违法活动。
同时,在执法工作中发现,一些提供主机托管业务的单位经营管理比较混乱,对于委托其进行主机托管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资料不进行核实,根据其提供的资料根本无法查证主机托管者的真实身份,致使查处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尴尬之二:网站登记备案制度形同虚设,违法嫌疑人躲入避风港。
国家早在2000年9月份就颁发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第4条明确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该法还详细规定了未取得许可或备案擅自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的处罚措施,但遗憾是,该办法自颁布以来,相关规定从未得到认真落实,大量未经许可或备案的网站长期从事非法运营却得不到有效查处,原因主要是执法部门既无法从电信运营企业那里获得配合,又无法从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那里获取有效的登记或备案信息,致使执法工作无法开展。
直到2005年2月份,信息产业部才颁布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未备案的非经营性网站进行备案。该通知称,“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将对截至6月30日24时仍未向备案管理系统报备相关信息的网站实施暂时关闭,通知相关接入服务提供者暂时停止其接入服务。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敦请被暂时关闭的网站务必在7月10日24时前补办备案手续,否则将被关闭。”
但是,笔者遗憾的发现,截止到目前为止,一些长期从事“私服”“外挂”违法活动的站点仍在正常运营,比如,曾被政府主管部门严厉打击过的“007”等外挂网站,现在改头换面成为“零零发:传奇3智能外挂”“闪电数字平台”,继续从事非法活动,通过IP地址检测发现,这两个网站的服务器均设在重庆某电信机房。而另一家从事外挂活动的非法网站“传奇3G-——超人脱机[官方网站]”居然通过了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备案,备案编号为:“豫ICP备05015900号”。笔者随即与信息产业部有关方面联系,向他们举报上述情况,得到的答复却是,“全国网站那么多,我们哪里管的过来啊!”
其实,这些网站都是以专门从事外挂点卡的经营和销售为目的,属于经营性网站,而且涉及到新闻出版行业,应当由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先行审批后再由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依法登记,然后才能接入互联网,但这些法律规定的程序都被忽略了,剩下的只是“网站太多,管不过来”的感叹。
[1]全国打击“外挂”第一枪在北京打响 007等外挂站点违反著作权法行为被查处;http://www.shdf.gov.cn/newshtml/5721.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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