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IT消息】(文/龙兵华) 百度MP3侵权案的败诉,让互联网著作权问题再度成为业界关注、讨论的焦点,也让我国的搜索行业步入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况。搜索在为广大网民提供快捷的信息服务的同时,又面临着巨大的版权问题。

  互联网版权需要法律约束 需要规范化

  互联网是一个新兴的行业。互联网的发展必然要朝着更为健康、规范的方向发展,互联网行业的版权问题,也必须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保障。对于互联网版权问题, 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也十分重视。

  2005年5月16日,由国家版权局和信息产业部正式颁布的《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为解决互联网版权问题提供了帮助。

  不仅如此,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也积极推进中国互联网版权建设。2005年9月21日下午,网络版权联盟在北京友谊宾馆,与来自国家版权局、搜狐、新浪、中搜、百度、中国联通、中国网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百代音乐版权、太合麦田等公司聚集一堂,会同北京市律师协会的有关专家,探讨了互联网搜索服务的发展问题。

  而其中的一个焦点,就集中在因为搜索而带来的版权争议。互联网版权联盟秘书长王斌表示,此次的会议主要是围绕《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就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与行业发展进行探讨。

  MP3搜索原理与其他搜索原理并无二致?

  引发此次关于搜索行业服务探讨的,是近期困扰百度的MP3侵权问题。

  2005年9月16日,步升起诉百度MP3搜索侵权案以百度败诉告终。百度得知败诉消息后,随即提起上诉,并发表声明称:“百度不提供任何下载服务,只提供基于算法的自动搜索服务;一审法院没有正确理解搜索引擎的服务流程和模式,其判决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

  百度副总裁梁冬也一再对外界强调,MP3搜索与其他搜索在本质上别无二致。在21日下午的座谈会上,梁冬也曾就此进行再度说明。同时,梁冬还表示,对于版权问题,百度也一直在与各大SP、版权所有者进行沟通,但由于中国互联网的版权问题比想象中要复杂,因此进展并不如意。

  搜索对互联网和网民的贡献巨大

  先且不论各方对百度MP3侵权问题做何论调,搜索引擎的确为网民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也为信息的传播带来有效的渠道。在人们对有效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大时,搜索也就火了起来。

  百度的成功上市更是为搜索行业增加了火热的气息。而中国的搜索市场,更是风起云涌,有百度,有Google,有搜狗、有中搜,还有爱问,还有雅虎的搜索。

  “搜索能够提供一种有效的信息渠道,搜索对网民有着巨大的贡献”,搜狐研发中心总监王小川在会议上表示。王小川还认为,搜索创造了一个新的产业链,互联网行业各界应该协调配合,更好的为中国的网民服务。而百度梁冬则运用“三个代表”理论,生动地论述了搜索引擎为广大网民带来的益处。

  现阶段解决版权问题更多的是需要沟通和磨合

  毫无疑问,中国的互联网发展需要版权的保护。然而,应该注意的是,知识产权法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需要保证权利人和社会利益的平衡;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数字时代,传统的著作权保护模式已经落后与新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的发展为社会带来了巨大推动作用,现在不应该给网络服务提供商施加过大的压力,应该从中找到平衡点。

  “在著作权领域,随着技术的发展,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产业格局会发生一些变化。而在这个变化的过程中,也会不断有新的问题出现。这些问题可能是技术方面的、法律方面等等。”百度CFO王湛生在座谈会上指出了目前互联网著作权方面的尴尬局面。而谈及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王湛生认为:“未来还在于沟通、交流和磨合。”

  而作为版权拥有者身份的百代音乐版权公司,在座谈会上也表示,百代不希望整天充当互联网上的版权警察;除了诉诸法律这种方式外,百代也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互联网上的版权问题。TOM在线法律事务部总监认为,在有关法律没有完全出台之前,解决互联网版权问题的最好办法是和解。

  当然,互联网版权是涉及到多方利益的问题,特别是与版权所有者的利益密切相关。作为提供信息服务的搜索引擎,到底是不是真的侵权,什么时候是侵权,侵权了怎么办,这一系列问题都需要整个行业的协作来进行进一步的界定和判断。

  网络版权联盟秘书长王斌也表示,将会就网络版权问题的具体问题,与其所涉及到的相关企业进行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