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音像店花几十元钱买一张CD来享受音乐的方式越来越过时了,取而代之的是从网上免费下载MP3。然而,当你点击“开始下载”的时候,你有没有考虑过自己是否有权这样做?当你将音乐上传到互联网,自以为造福大家的时候,你有没有考虑过自己可能侵犯了他人的权益?

  关于MP3下载引发的关于音乐数字版权的思考还没有结束,更大的问题又接踵而来。随着手机技术的不断进步,许多高端手机都可以通过USB接口与PC或MAC相连,直接将电脑中从互联网上下载的手机铃声及音乐传输至手机中,从而手机用户可以不通过移动运营商下载铃声,这时就出现了更广泛的数字音乐版权的保护问题。

  所幸的是,今年的5月30日,由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共同制定的《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正式实施。《办法》的出台填补了在网络信息传播权行政保护方面规范的空白,为行政执法、打击网络侵权、维护网络世界中的知识产权秩序带来了希望。

  然而,在法律约束的同时,如何保护数字版权还需要从技术、法律和行业自律上三管齐下。目前,在这场数字版权的商业大战中,商家已想出多种办法,来保护自己的版权,从技术上来说,可以通过数字版权保护DRM(Digitalrightsmanagement)来操作。微软、惠普、时代华纳等著名公司都在保护数字化内容的数字版权保护(DRM)技术上投下了巨资。预计,美国数字版权管理软件市场在2008年的销售收入将从2003年的3600万美元提高到2.74亿美元,可以说技术与技术的较量成为数字版权保卫战的真正起点。DRM技术已经日益成为电影和视频内容制作商、唱片公司、软件厂商看重的,保护版权所有者利益一个手段。

  而事实上,最有效保护数字版权的方式,应该是用户和行业自觉的尊重数字版权。这样的意识正在萌芽,在今天多个原创音乐演出的现场,音乐爱好者自发掀起了购买唱片正版,看演出买门票,支持原创音乐的活动。他们深知,购买原版唱片是国内原创音乐最关键的生存渠道。倘若有一天,大家彻底通过网络下载,而不再购买唱片,音乐创造的源头也会同时枯萎。

  我们最常听到的一句节水的宣传语是————浪费水资源,地球上最后一滴水将是人类的眼泪。而关于数字音乐,如果不尊重数字版权,地球上最后一首歌将不再会由人进行创作。

  目前,对于各类新型作品保护的法律规则已经出现,网上著作权保护的新秩序也正在形成。但是这仅仅是一个开始。数字音乐版权保护要走的路还很长,也将会是一段荆棘坎坷的进程,而且战场将会随着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大,战斗也会越来越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