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兴东们决定把Blog叫博客时,很可能会为妙手偶得感到激动。我甚至猜想,在那个什么实验室里还有人拍了下大腿。概念时代啊,也真比“部落”啥的更干脆上口——主要是,更好顺上被称做客文化的那列笛笛。
……最后王俊秀说:“就‘博客’最好”。马上打电话询问孙坚华等,也几乎异口同声认为“博客”一词妙趣横生,已经达到命名的最高境界,不可能有更好的名称了。(方兴东:《Blog的中文译名由来》)
用“命名的最高境界”自矜,是网络科学家典型的大话儿。也等于把头变为沙袋,专供人家用同样的夸张搂砖。凭什么就你们乞丐帮最牛逼啊?网志们个个儿不服。关于blog的讨论,一开始就是各大门派搅屎棍子的架势。
这很有意思。首先,他们把博客说成是新媒体的明天,然后,再拿自己的博客实践将明天毁了。有几个正经说话脖子上不蹦青筋儿的?哪儿是说话,分明是网络写手拿鼻子喘粗气儿。
“博客”的译名之争据说曾到“白热化”。毛向辉专有个站点,聚了拨好汉布告天下。他们宁愿拗口地称自己“网络日志的作者”,也誓死不能让方兴东白得个巧宗儿。不过,那真是……翻译的问题吗?
“彩电”(colour TV)这词儿现在通行天下,也没谁,想着要巴巴地写篇文章抬杠。但是它刚在报纸上露头的时候,就有专家撰文痛斥电何以能彩云云。有阵儿,类似的文章满目皆是,什么“‘知识爆炸’的提法不科学”、“信息革命的用词不准确”,等等。照这思路,“斑竹”“美眉”永远没指望进入汉语词典,更别说“板砖”和“隔壁”(我打赌它们迟早可以进入,虽然新版《现代汉语词典》还没有收录其中一条)。
显而易见,对博客的英文词源没争议;在国外的那段来由,也差不多都快像阿毛的故事。这也就罢了么:好比给动物起名儿——假如当初把今天叫狗的东西叫“驴”(当然,会给现在叫“驴”的偶蹄动物另外一个名字),那一点都不影响它看家、或它嘶鸣儿。
但狗从犬驴从马……对,对,那我还觉着“矮”跟“射”会意反了呢(委矢才是放箭,寸身方表个儿矬嘛)。语言上的事儿,因错成俗的又何止一二,你跟群众较什么真儿啊。更关键的是,翻译上的得失该留给语言学家,让他们研究诸如同样是未见其佳的音译,为啥麦克风(话筒)可以流行,而德律风(话机)就逐渐消亡了?这在他们那边儿可能真有价值,在IT的范畴里意义不大。
可咋没谁为“因特网”的翻译干一架呢?它不是安静地跟“互联网”一道儿,在等待最终的约定俗成吗?会不会是这样:不是同一代翻译官,过去弄Internet的还没江湖恩怨,但现在弄blog的,却早结了梁子在起名儿之前?
是否还有这样的可能:internet 是一真家伙,而blog搁咱这儿只是试管婴儿。大家虽然都希望概念成功;但却全想自己是那个成功概念的爸——从而在切割商业果实(或者学术声名)时,能因此居于更有利的位置?
但blog确实火了,都嚷嚷着要交换链接呢。这很像几年前。不管打没打算真用,全赶着交换——嵌有被他们读成“花a”(@)的电子邮件。有哥们儿好几个地方同时开张,有网志,有部落,也有其他奇怪的名字。不过,它们既非个人媒体也非思想阵地。我研究了一下:差不多一半是报纸副刊上发不掉的孤独和夕阳,一半是时评版上不能登的愤怒跟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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