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澄清
1957年7月出生于北京。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11991年任邮电部电信总局工程师,1994年任邮电部办公厅副处级秘书,1995年任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处长,1998年任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处长,2001年任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2004年至今,担任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
在当前对下一代网络的研究和建设如火如荼的形势下,互联网在下一代网络构架中的重要性已成共识,加强对“互联网强国”的研究势在必行。互联网强国的特征就是健康、可持续地发展,其建设的过程将呈现和谐化发展的特质,包括技术进步与管理创新的和谐、互联网与电信之间竞争合作的和谐以及互联网发展中贫富地区间的和谐。
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是两条腿,技术创新肯定在前头,如果技术这一条腿迈出去了,另一条腿跟不上,互联网的发展就会一瘸一拐。针对VoIP、P2P技术的出现,我们只能跟踪、研究、适应它,认识互联网新技术的发展规律,建立合理的管理体系———包括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等方面。互联网强国的概念包括3方面内容:一是技术要先进,包括组网技术、装备技术、研究水平都要跟上社会需求的水平;二是应用要繁荣,这是互联网强国区别于互联网大国的最重要方面;三是管理要高效,这是互联网强国得以实现的关键。以往的互联网管理基本上都是政府说了算,用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的形式来全权处理。这已经不适应现在的形势发展,特别2种新技术———VoIP和P2P的迅猛发展,对传统管理方式提出了更大的挑战。技术进步不可阻挡,惟有随着技术进步,解决管理制度创新的问题。在互联网内容管理方面,不是仅仅靠政府监管,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也至关重要。互联网作为第4媒体,与前3种媒体最大的区别就是没有“总编”,人人都是“总编”,人人都是信息的传播者和获取者。对于前3种媒体,政府只要管好“总编”,就相当于把媒体管住了,而互联网的开放性、互动性决定了这种思路已经不能适应对其的管理。互联网的管理应激发公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激发企业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因此,行业自律非常重要,而政府在其中的作用主要在确立标准、界定有害和不良信息等方面,让公众有监督和举报的依据。
“电信强国”从发展的角度看,在广义上应该包含“互联网强国”这个概念。因为电信网是互联网的网络基础设施,而在下一代互联网的建设中,电信企业起着主导和协调的重要作用。因此在大力鼓励发展互联网新技术的同时,也要注意适当扶持传统电信运营企业的生存和改造,不能任其“猝死”,而应形成“互联网强国”和“电信强国”均衡发展的良好局面。技术的进步是一定要鼓励的,但在技术进步过程中不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因此要跟踪研究其规律,适时导入市场。对于传统的电信企业,国家要给予一定的保护,不能在其还没有适应新技术的替代性的情况下,任其被打垮;同时也要让电信企业明白,技术进步不可阻挡,要积极发展新的技术业务。也就是说,在扶持发展原来的传统企业,使其固定资产折旧变得慢一点的同时,要鼓励新技术固定资产形成效益更快一点,要把握好这个度。一个业务有生有死是很正常的,比如过去使用的电报、寻呼,现在几乎没人用了,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现在新技术的发展太快,新应用层出不穷,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研究、创新工作做得还不够。电信运营业在下一代互联网的建设中,不仅仅是基础网络提供商,也应在应用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运营商要结合网络优势,推行“互联星空”、“移动梦网”这样的商业模式,才能在产业链中起到利益协调者的作用。电信运营业在下一代互联网中将占主导性的地位。
国际电信联盟提出要建设一个人人受益的信息社会,要消除数字鸿沟,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理念。在中国也是这样,互联网如果不能和谐发展,就会导致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社会矛盾也会越来越尖锐,会对建设互联网强国造成阻碍。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已经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局面,贫富差距已经存在,而在互联网技术的催化作用下,获得信息的人会更加富有,缺乏信息的人则会更加贫穷。在这样的局面下,互联网产业不会健康发展,穷人会反对互联网的发展。因此中国互联网协会在今年5月18日提出设立“互联网公益日”的倡议,当前我们要做的就是帮助贫穷落后地区获得互联网信息,通过物质援助或者其他形式帮助贫穷落后地区的人们摆脱贫穷。这种帮助的主导应该是政府部门,但是企业也应当主动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因为一旦发达地区的互联网发展饱和,落后地区互联网的空白就会造成对整体发展的反作用。下一代互联网的要求是先进性、完整性和统一性,而这种不和谐发展的互联网产业是不完整、不统一的。
阅读关于 互联网 VoIP P2P 的全部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