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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玩家告赢盛大 运营商左右为难遇尴尬

出处:天极ChinaByte 作者:熊海燕 2007-05-14 15:04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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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没有一部规范网络游戏运营环境的法律,法院、律师、运营商和玩家,在相关法律缺失的情况下,将继续面对尴尬。

  天极ChinaByte 5月15日消息(熊海燕) 西安游戏玩家薛刚的“18魔杖”《热血传奇》装备被认为是“变态装备”,以可能影响游戏公平为由被上海盛大网络删除。之后,薛刚以盛大网络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将上海盛大网络告上法庭,要求恢复装备并索赔1元。

  5月11日,这起网络游戏侵权案在西安碑林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上海盛大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恢复薛刚所拥有的魔杖装备,并赔薛刚1元。

  “魔杖”一案的法院审理认为,虚拟财产是网络游戏中的一种有别于有形财产的新型财产,包括游戏中积分、装备、账号和货币。其在虚拟环境中的作用决定了其可以被人占用、使用等,但游戏玩家要取得虚拟财产除了花费时间外,还必须付出一定的费用,同时该虚拟财产通过现实中的交易能转化为货币,因此虚拟财产既有价值,又有使用价值,具有显示财产的属性,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无独有偶,日前北京市二中院对《红月》游戏玩家“虚拟财产”失窃案作出终审判决,判游戏运营商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恢复游戏玩家丢失的虚拟装备。

  但Chinabyte在采访相关律师后发现,由于装备的标识码是唯一的,不能再造,恢复装备的判决可能无法执行。如果恢复装备,势必要运营商修改游戏程序,重新创造一个功能相同的装备,这将影响游戏的公正性。如果装备是被转移的,则要将这些装备从现在所有人的账号上拿走,将会引起其他ID的不满,甚至可能引起另一场诉讼。

  尽管游戏玩家的虚拟财产受到了法律保护。但可以看到,目前我国没有一部规范网络游戏运营环境的法律,虚拟物品价值难以确定。法院、律师、运营商和玩家,在相关法律缺失的情况下,将继续面对尴尬。

  在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之前,运营商和玩家应保持较为畅通的沟通渠道,架构完善的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纠纷的解决体系,明确各方的法律责任范围,以避免纠纷带来的两败俱伤。

  游戏玩家的胜诉,无疑对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相关立法起到促进作用。也对今后可能出现的这类网络侵权案提供了一个参考和司法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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