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瑞典法院25日裁定,一名男子把一部电影作为共享文件上传到互联网上,违反了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版权法,因此判处他交纳2000美元罚金。

  现年28岁的安德烈亚斯·巴韦尔2004年11月从网上下载了一部瑞典影片,并把它制作成网络共享文件。瑞典反盗版管理局代表制片公司把巴韦尔告上法庭。法院说,从网上下载已获授权的资料不违反法律,但根据新版权法,传播这些资料就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