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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韩实施网络实名制 违规最高被罚3000万

出处:新京报 作者:新华社 2008-01-07 04:31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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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8日起,韩国的35家主要网站将按照韩国信息通信部的规定,陆续实施网络实名制。这一规定旨在促进网民对网络行为负责。

  据新华社电 从28日起,韩国的35家主要网站将按照韩国信息通信部的规定,陆续实施网络实名制。按照这一规定,今后网民在韩国主要网站发布信息必须先接受身份验证。韩国推出这一规定旨在减少网上不良信息,促进网民对网络行为负责。

  两大门户网站率先执行

  按照韩国信息通信部的计划,韩国最有影响的两大商业性门户网站DAUM和NAVER将率先执行这一规定。登录这两大网站的网民在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得到验证后,才能在网上发帖。其他主要网站也将在7月27日前实施这一规定。政府将对违规网站处以最高3000万韩元(约930韩元兑换1美元)的罚金。

  韩国信息通信部伦理管理处处长金钟浩对新华社记者说,网络实名制,即网络发布身份验证制度,是依据即将于7月27日生效的《促进使用信息通信网络及信息保护关联法》而制订的。此前,韩国已要求网民在注册网上邮箱和聊天室用户名时必须使用实名,并进行身份证号码验证。

  实名制涉及35家网站

  此次推行网络实名制的35家网站是日均页面浏览量在30万以上的门户网站和日均页面浏览量在20万以上的媒体网站。为便于网络运营商和使用者适应这一新规定,同时保护网络信息发布者的隐私,韩国信息通信部允许网民在通过身份验证后,用代号等替代自己的真实姓名在网上发布信息。同时,信息通信部还计划在网上发放宣传手册,指导网民进行身份验证。

  金钟浩说,根据《促进使用信息通信网络及信息保护关联法》,今后韩国网站如果不主动屏蔽有关淫秽、违法和涉嫌诋毁他人名誉的网络文章和影像资料等,将要对由这些不良信息引发的纠纷负相关法律责任。

  此外,韩国信息通信部还将通过伦理委员会对网络信息进行管理和监督。同时,信息通信部还计划建立网络名誉纠纷调解部,专门处理网络名誉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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