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一:奥运网络广告只能投搜狐?
北京奥运会的合作伙伴和北京奥运会的赞助商,用奥运会的组合标识投网络广告只能选搜狐。如中国石化是北京奥运会的合作伙伴,就不能在除搜狐外的网站上做带奥运标志的广告。
目前,已经确定的2008北京奥运合作伙伴有11家,赞助商有10家,供应商有15家。
但值得注意的是全球合作伙伴都可以在任何一个网站上做带奥运会标志的广告。
焦点二:搜狐垄断奥运合作、冠名?
搜狐表示,其他互联网媒体可以报道奥运会的新闻,但不能有与“奥运会”联系在一起的所有类型的商业活动和策划推广活动,更不可冠名。
腾讯在专题报道里用了“游泳队的合作伙伴”的说法,“这种称谓是违规的。腾讯必须撤掉这样的说法。”他说,不久前,腾讯也提出过“举重队的合作伙伴”的说法,但不出几天,腾讯就撤掉了这个说法,改为“腾讯鼎力支持举重队”。今天的这个说法也会被撤下。其他网络媒体可以说“支持”,但不能说是“合作伙伴”。
腾讯也曾在一个报道评论中使用了“腾讯——奥运合作伙伴”的说法,也立即被叫停,现在这个专题改成“2008有你更精彩。”
焦点三:搜狐拥有独家网媒报道资源?
新浪执行副总裁、总编辑陈彤认为,搜狐仅拿到了一个官网的建设权,但中国没有一家网站有采访证。
而搜狐向天极ChinaByte表示,奥运会的中国记者证都是由中国奥委会发放的。发放的标准是:首先要有采访权利。没有网站拥有记者证,但搜狐有工作证。
搜狐承建官方网站,奥组委提供了不同的工作证件。搜狐会有近300人在不同的场馆里,包括技术保障队伍、比分监控人员、网络安全人员。更重要的是,搜狐的新闻采访队伍也在此300人之列。
但北京奥组委媒体运行部部长孙维佳曾表示,2008年奥运会期间,将会有新媒体参与转播。媒体注册配额的分配是由国际奥委会掌控的,而国际奥委会并不排除网络媒体作为注册媒体报道奥运会。国际奥委会将根据网站的性质、影响力、对奥运会报道的贡献等因素为一些网站提供注册记者名额。
焦点四:运动员写博客也违规?
腾讯宣称与乒乓球、羽毛球、游泳、举重四支运动队合作支持官网及博客。
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期间,国际奥委会曾明文规定禁止运动员在线撰写博客。当时的规定是:在奥运会期间,运动员、教练、训练员、官员或任何注册参加者不能在网站上连载在线博客,因为这类似于在赛事期间进行报道,违反了奥林匹克宪章的。
今年国际奥委会已经注意到通过博客完成这部分工作实际也是隐性的媒体行为,在国际奥委会今年年初的会议上,已经开始讨论在北京奥运会赛时期间对运动员博客如何处理。
焦点五:搜狐与奥运联盟谁更强?
搜狐在去年已经与新华社签约拿下了独家新华体育专线的资源,而据称通过搜狐成为唯一的网络赞助商还会同其他通讯社合作,直接接入其它通讯社的信息系统。搜狐在今年3月成立了16+1的奥运平面媒体联盟,并在近日宣布与央视国际战略合作,央视13个频道、100多个栏目内容均将在搜狐上播报和点播。
而腾讯从今年7月开始也获得了新华社的授权,将联合发布新华-腾讯奥运快讯。并与法国《队报》共建中文官网,还联合十多家在各地发行量第一的都市报建立媒体联盟。
新浪200万美元独家签下法新社,并联盟《足球报》等数十家国内外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