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专家认为,打击网络犯罪目前面临缺乏足够法律依据的困境,许多案件因此无法被法院受理,中国亟需加强惩治网络犯罪的相关立法。
“由于法律条文内容滞后,网络虚拟财产,比如网络游戏的武器装备被盗的纠纷在
中国已有很多,但处理起来还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卢建平说。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认为:“中国的网络犯罪立法活动尚处于就事论事阶段,主要集中在网络运行安全、网络经营秩序方面,关于滥用计算机行为所造成的危害,规定较少。”
网络信息滥用,包括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传播淫秽影片、音像,网上诈骗,网络赌博,网络非法传销,利用互联网进行宣传煽动活动,危害国家安全等等。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卢建平认为,对于这些行为,国家规定可以运用刑法中有关传播淫秽物品罪,诈骗罪和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条款定罪,但实践表明,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行为,同时侵犯了被害人的权益和国家对网络的管理秩序,社会危害性比一般的财产犯罪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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