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困难,网友难以胜诉
“法律法规一大堆,但能适用的却没几个。”在谈起反流氓软件的诉讼问题时,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阎世强显得颇为无奈。
阎世强是南京东方瑞信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对知识产权等颇有研究。
阎世强告诉记者,“流氓软件”的危害性就在于干扰了计算机的信息系统,这种危害行为在多部法律中都有所限制,如《刑法》的第286条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新近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对此有明确的处罚措施,其中第29条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但是,阎世强认为,如果普通网友想起诉流氓软件的制造者和传播者,这些法律法规却都不适用。因为在民事诉讼中,讲究“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网友要起诉的话,必须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财产遭受了“损失”。网友虽然可以通过拍照、公证、鉴定或者其它方式进行收集证据并进行保全,以证明自己确实受到了侵害,但侵害的程度,损失的多少却无法界定、所以普通网友很难提起诉求。只有当这种软件对你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了破坏,丢失了有用的数据,才可以进行量化。
不明网页,别点
“目前还没有一个国家承认的,经过检测、完全放心的、专业的对付流氓软件的工具”,南京安全环网数据有限公司的龚建新博士告诉记者,网上许多免费软件自称能对付流氓软件,其实真假难辨,好多自己就是流氓软件。
龚建新博士告诉记者,现在网络上流传的许多自称能对付流氓软件的软件,实际上也很不保险,天知道是不是流氓软件伪装起来蒙蔽用户的呢?所以上网最好上大网站,对一些不明的地址网页,不要轻易点击。另外,还需将自己电脑的浏览器的“安全”设置成“中级”或者“中级以上”。这样的话,有些流氓软件若想进入电脑,一般会提醒用户是否安装,用户点“否定”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