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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网络电视台伪造批文四处招商 广电总局严查

出处:北京晨报 作者:周婷玉  2006-12-28 04:45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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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一些互联网经营企业自称为“网络电视台”,擅自进行视听节目传播活动,有的甚至伪造国家有关部门批文四处招商引资。为遏制这一非法行为,广电总局27日下发《关于依法查处非法“网络电视台”有关情况的通报》。

  自办新闻节目

  擅设分台记者站

  伪造批文招商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 周婷玉)近段时间,一些互联网经营企业自称为“网络电视台”,擅自进行视听节目传播活动,有的甚至伪造国家有关部门批文四处招商引资。为遏制这一非法行为,广电总局27日下发《关于依法查处非法“网络电视台”有关情况的通报》。

  据介绍,最近仅在北京市就发现有所谓“中国国际网络电视台”(www.ccnettv.com)、“中国国际传媒网络电视台”(www.cimn.tv)、“中国国际经济电视台”(www.ccentv.com/www.ccentv.tv)、“中国网络电视台”(www.cntv.net.cn) 、“中央网络电视台”(1)(www.vctv.cn)、“中央网络电视台”(2)(www.tvch.tv)、“中亚网络电视台”(www.zytv.tv)等多个“网络电视台”。

  通报指出,这些非法“网络电视台”中,有的擅自在互联网上从事包括频道播出、自办新闻节目等在内的视听节目传播活动;有的公然在各地设立分台和记者站;有的公开参加各种媒体活动,以电视台的名义在刊物上发布消息;还有的甚至伪造《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国家有关部门的批文,以此四处招商引资。

  通报说,非法“网络电视台”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应按规定,“予以取缔,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按照《关于印发〈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应“查处违法违规网站流程”,通知相关管理部门注销该网站的经营许可,断开其互联网络接入服务,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责任编辑:崔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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