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网(ChinaByte)2月18日消息(孙广健)去年底,国际奥委会曾正式批准运动员和官员在奥运会期间开设博客,近日,国际奥委会又正式公布了奥运期间开设博客相关的指导方针。
由于担心运动员和官员开设博客有可能影响到新闻媒体的权利或者侵犯他人隐私,国际奥委会称:“获得许可的人可以发布关于奥运的内容,但是只能是与奥运相关的个人经历。”并宣称,如果运动员违背指导方针,其有权利将其驱逐出奥运会并对其提出诉讼。
具体地,国际奥委会要求:当具有资格的人员在奥运会期间书写博客时,需要将内容限定在与奥运会相关的个人经历上,不能包含其他参赛者的采访内容和其他运动员的信息。博主不能把任何音频、视频或保密的内容发布给第三方。开博的运动员或官员只能发布不需要出示证件区域拍摄的照片,或者自己在这些特定区域内的照片,但不能涉及比赛。
此外,国际奥委会同时规定,博客的主人不能与任何公司签署合同独家发布自己的博客,并且不能用于商业用途,内部也不可放置广告,且内容应符合奥林匹克精神中“品味高雅”的原则。
虽然这一指导方针的对运动员和官员的博客商业化做出了种种限制,但目前很多运动员已经和各网站签约来独家发布自己的博客,这既可以为博主带来一部分收入,也便于对自身博客的管理;对于各网站,知名运动员和官员的博客无疑是聚拢人气和注意力的制胜法宝,这在国内外屡见不鲜,奥委会如何对待这一既成事实将成为体育界和媒体行业共同关心的话题。
在互联网媒体地位日益提高的当下,门户网站搜狐已经成为2008北京奥运会互联网内容服务赞助商,可见,国际奥委会对互联网的重视程度已经越来越高,可以预见,国际奥委会对博客等新兴表达形式的限制将越来越少,这也有助于其实现“促进相互了解,为建立一个和平、更美好的世界作出贡献”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