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在经济还不发达的中国,网吧应该成为未成年人,尤其是广大农村未成年人的网络启蒙场所,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信息时代的网络教育更要从娃娃抓起!
由盛而衰
曾经有伟人说过: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早上七八点钟的太阳。梁启超也曾专门做《少年中国说》一文来论述: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一句话:在任何时代,广大的未成年人都将是一个国家或民族未来的希望。因此如何保护未成年人、教育未成年人、发展未成年人一直是为社会、学校、广大家长所关心的话题,这也必然使得保护未成年人、教育未成年人、发展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的教育创造一个良好空间成了我们应有之义务。
然而正是这应有之义务却常常成为我们反对一些事物或现象,自我推卸责任,甚至发泄的遮羞布和挡箭牌。作为市场经济积极参与者、网络新经济有利载体、第四媒体传播平台、体验性文化桥头堡的网吧正是这些事物或现象中的一个典型。
层几何时,网络走进了我们的生活,随后,电子油箱、网络广告、网络游戏、网络聊天、电子政务、网络论坛等随之而来,仿佛一夜之间将我们的生活E网打尽,随即有人称我们进入了网络社会,据说网络社会是继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之后的又一人类必经社会,在这一社会中反映一个国家或民族文明高低程度的不再仅仅是国民生产总值,而是和全民幸福总值、全民酷总值息息相关。但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了我国经济的整体贫困和地区的差异化和不平衡。广大的农村家庭还不可能负担得起个人PC的成本,于是几乎零成本、零门槛进入的网吧必然成为广大草根一族接触网络、感触网络的最佳场所,并担负其了网络启蒙的重任。随着时间的流逝,十年一晃而过,几代网民已经从小网虫变成了网络精英,并创造了近百亿市值、十几家网络公司登陆纳市的辉煌战绩。然而就在我们的网民数量快要过亿,且已雄居世界第二并开始向世界第一冲刺的时候,网吧的大门却向广大的未成年人无情的关闭了。
起因是2002年北京蓝急速网吧的一场大火,规则是随后出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意见 》,时间是最近的两年间,付出的代价却是整个中国网吧行业处于集体困境中,中国的信息化面临严重障碍。
孰是?孰非?
为什么要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凭什么剥夺未成年人接触网络的权利?禁令之后广大农村的未成年人与其它经济发达家庭中的未成年人之间的数字隔阂和数字鸿沟是缩小了还是扩大了?开放或是禁止,到底那个更有道理?
主张网吧要对未成年人说不的人理由无非如下:
青少年通过网吧频繁接触西方国家的宣传论调、文化思想,使其思想和主流意识形态形成冲突,并可能对其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的构成潜在威胁;青少年通过网吧接触互联网容易沉溺于网络虚拟世界,上网成瘾,脱离现实,对其日常学习、生活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甚至使其荒废学业;青少年通过网吧可能会接触到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甚至引发网络犯罪,可能对其身心健康和安全构成危害和威胁。
现今的网吧尤其是一些黑网吧的确对未成年人有危害,或是使其沉迷,或是使其耽误学业甚至荒废学业。其实这是任何新事物出现所必然要经历的。想想看从电影、电视的出现,到流行音乐、电子游戏的兴盛,再到现今计算机、互联网的流行,哪一个不要经历一个从排斥到接受的过程。沉迷与上瘾,耽误与荒废学业的原因是什么呢?难道仅仅是因为网吧?因果哲学论告诉我们内因主导外因,并且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因此我们不能因噎废食,而且笔者认为主张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策略也是经不起推敲的,是一种禁止性无能思维的体现。原因如下:
首先,技术是中性的,没有哪种技术从产生之初就具有危害性,只能说具有危害的可能性,但是同样也具有造福人类的可能性。网吧承载的是网络这种新的技术,这种技术对于任何人都是中性的,危害来源于不同的接触者自身,网吧就好比是一个高速公路,我们不能因为高速公路上经常发生交通事故而取缔网吧把?而且网吧仅仅是一个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营业场地而已,而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危害的网页、游戏、言论都和网吧没有任何关系。
其次,未成年人沉迷网吧更大的责任在于其监护人、在于社会、在于教育制度本身的责任缺失。当我们在抨击网吧的同时,我们的家长,我们的学校,我们的社会又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做了多少事情呢?我们对于孩子的行为又给予了多少关注和引导呢?关心未成年人的义务不应该仅仅由网吧来承担,关闭所有的网吧也并不能保证孩子门就不会在家中上网玩网络游戏,浏览色情网页。正如北京520网吧老总吴岩女士所主张的: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同时,不能放松加强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家长是孩子的第一老师,如果家长更能跟孩子沟通的话,能够让孩子利用互联网媒体,使它变成一个学习的工具和了解世界的窗口,应该是有很多好处的,学生家长应该和他沟通得更多,因为自己的孩子,他比较了解。
最后,禁止性实践也证明了该策略的失败。在现有的网吧管理上,相关规定是严格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假定这一规定执行的很好,那么也就是说未成年人接触网络都应该是在网吧以外,例如家里或学校,那么家长和学校就应该承担起责任。假定执行的不好,那么这个责任的主要承担者应该是政府的相关管理部门,而不应该是网吧和网络游戏本身。据北京市政协的调研报告表明,中小学生上网的66.1%是在家里;多数悲剧性坏事发生在应由公安和工商部门依法查处的非法上网服务场所,与网吧业没有任何关系。然而每天在搜索引擎中搜索“网吧”,你都会发现太多的关于未成年以为网吧而带来的负面报道:既有凶杀,也有强奸,还有盗窃,网吧简直成了万恶之源,藏污纳垢之所在。这难道就是规则本身想要达到的目标?我想肯定不是。
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该看到网吧对未成年人可能带来很大的正面影响,例如为青少年提供了求知和学习的广阔田地;为青少年提供了获得各种信息提供了新的渠道;有助于青少年不断提高自身技能,尤其是网络操作技能;有助于拓宽青少年的思路和视野,加强青少年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增强青少年的社会参与度和团队意识,开发青少年内在的潜能。
出路何在?
因此,我们没有理由扭住网吧业问题并将其无限放大,更不应该让网吧对未成年人说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加强对网吧行业日常性监管,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的同时,我们的家长,学校,社会也应该共同担负起教育未成年人,矫正其心志的重任。全社会各个层面都能尽快开展起针对网络文化冲击的专业防范教育,就像对已知社会不良现象的立身做人教育一样,让政府、学校、家庭和各类行业组织与未成年人、与网吧业共同成长,让网吧成为未成年人进行信息化启蒙教育和开发思维的阵地。笔者认为在实践中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我们考虑:
首先,加强家庭、社会、学校的教育责任感,改变对网吧的错误认识和敌视态度。只有这三个方面共同努力才可能既让孩子接触了网络又不至于玩物丧志。比如在家庭中,家长首先应该对网络有一定的认识,要知道孩子上网的目的是什么,同时也要关心孩子到底看些什么,学到了什么,经常和孩子一起学习、沟通。在社会中,应该正确的引导孩子在网吧的上网行为,多开办未成年专区网吧。在学校的教育中,应该加大对电脑可能的软硬件配置、课程安排、师资队伍、教学实践的投入,不断培养孩子们对网络中有害信息的鉴别和排斥能力。
其次,加强网吧的常规性监管,积极使用技术措施屏蔽各种有害未成年人的信息,加强网络游戏出版审查和内容审查机制,使体现传统文化的、积极的、寓教于乐的游戏占据未成年人的娱乐主流。
最后,对网络的内容进行分级。其实这是很多国家的经验总结。自从电影普及以来,许多国家都针对电影、电视、电子游戏、网络等新事物,制定了以年龄为基础的内容分级,这样既保证了成年人接近的权利,也在某种程度上保证了青少年与不适合他们的内容相隔绝。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一直在从事的绿色游戏推荐标准就很值得参考。
总而言之,对于未成年人上网,网吧、家庭、学校和社会有责任对青少年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和监督,让他们能正确认识世界,走向未来,在网络天地里健康遨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