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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网店执照:产业和权益的博弈

出处:电子商务世界 作者:李科 2008-01-11 15:57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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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政策,“左倾”和“右倾”都会有偏颇,对电子商务这个正在发展的行业而言更是如此。

  近年来,在淘宝、易趣等C2C平台上,只要会简单地操作电脑,任何人都能开店,且不需要办理行政手续,不需要缴纳房租和其他费用。很多人因此挣了钱,却也成就了中国最大的无照经营群体。他们如同没有金箍圈的孙悟空,肆意施展着自己的本事。

  忽然,“金箍圈”降临了。“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12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第二十六条,让众多“掌柜的”忐忑不安。网上开店,没有执照怎么办?成了他们之间讨论最多的话题。

  因为互联网个人交易一直没有相关法规的约束,这其中肯定不乏投机者,网络欺诈案件时有发生。如果长期下去,整个电子商务产业将受到巨大的打击。

  对此,很多网友呼吁,建立监管机制,填补法律在这一方面的空白,保障买家的权益。

  然而,纵然在电子商务如火如荼的今天,进行网上购物的人尚不足全国网民的四分之一,更何况还有大量的非网民。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出台政策,让他们认识到网上购物是一种国家认可的渠道,同时也能规范行业经营秩序,促进一个产业的成熟,宏观上促进了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

  然而如何监管网店这个新事物,对政府来说是巨大的挑战。如何既促进产业发展,又能保护消费者权益?这是施政的博弈。

  “网上店主是否需要办执照,关键是要界定其是企业还是个人。如果仅是‘周末摆摊’,则不在《条例》的约束范围内。”北京市信息办主任朱炎说。笔者认为执行思路上有专门区分的思路是很正确的。作为政策,“左倾”和“右倾”都会稍有偏颇,尤其是对电子商务这个正在发展的行业而言,更需要分步,分行为实现。

  首先,对于独立网店必须要将《条例》强制实施。相对于淘宝等第三方交易平台上的注册商铺,独立网店尤其缺乏监管,前者网站平台的运营方还能通过提供信用、支付等辅助手段,帮助消费者判断交易的可靠性,甚至能提供一些必要的赔付。独立网店几乎没有任何约束,很多无良商家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消费者上当举报后,管理部门一般以查封网站为最终处理,消费者没有任何能力维权或追回损失。因此,对独立网店在建立资质上的严格审查就非常必要。

  其次,对于企业卖家,则可以分批、分期地实施。首先从那些有经营实体、对于口碑较为看重并且具备了办理营业执照能力的卖家入手;接下来再是那些逐渐扩大生意规模的个体卖家,政府可以尝试通过在诚信认证甚至税收方面给予一定优惠的方式,争取让他们主动办执照,这样可以通过市场这根杠杆逐步区分出真正的专业卖家和业余卖家。

  C2C诞生的初衷就是个人易货平台,这部分卖家非常广泛地参与了网上开店,促进了电子商务的繁荣。他们通常从卖一些个人物品、批少量货物,从业余时间交易开始,如果强制他们办理营业执照,导致从业者大量流失,反而会阻碍电子商务产业的普及和发展,所以应该先不对这部分人强制实施。

  可喜的是,政府已经出面解释,《条例》只是方向,正式实施后,相关部门还将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对网上交易进行更细致的规定。据悉,北京的工商部门已经形成了初步的思路,原则上既能促进电子商务产业的持续发展,又能起到监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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