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负责人日前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答记者问。
负责人表示,《规定》明确以国有资本为主导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有利于发展中国特色网络文化。对于如何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市场准入管理,负责人表示,《规定》发布之前依法开办、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可重新登记并继续从业。有传播淫秽色情、宣扬暴力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轻微违规的要限期整改。《规定》发布之后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必须符合《规定》第八条所列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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