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极网10月26日消息(吕海亮 编译) 据外电报道,瑞典法庭于25日判决该国第一例网络盗版案,一青年因在网上共享文件被罚款16000克郎(2000美元)。这位名叫Andreas Bawer违反了瑞典的版权法,将一部瑞典电影传到网上供其它人下载。

  娱乐行业对此案的判处十分高兴,这表明瑞典对于版权法的执法态度的改善,此前瑞典被人称为网上盗版者的乐园。到目前为止,约有10%的瑞典人通过电脑网络来互传影片、音乐和游戏。

  不过,此案的判处也为类似的案件的处理带来了一个先例,这种罪行不会受到入狱惩戒,因此对效尤者的威慑力也不大,而且瑞典也不会对这种仅会被判处罚款的罪行耗费太多的警力。

  尽管如此,反盗版组织对此判决还是感到十分欣慰。而Bawer的律师表示,此案的判决过重,因为Bawer不过是向网上传了一部电影而已。(完)